中国书画研究院
中国书画研究院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教育部中国教研网联合举办
首届“新苗杯”全国青少年优秀书法、美术、摄影
作品评 选 活 动 征 稿 通 知
活动结束将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办颁奖典礼和授牌仪式
为了弘扬民族文化,树立荣辱观,建设精神文明,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
会,中国书画研究院、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与人力资源研究部、中国教
研网联合举办首届“新苗杯”全国青少年优秀书法、美术、摄影作品大展
赛。在普遍评奖的基础上产生“百名书画新苗”、“百所书画艺术名校
(中国书画研究院实验学校)”、“百名优秀辅导教师”、“百名中国
书画研究院书画创作员”。本次活动旨在鼓励广大青少年踊跃参与艺术教
育活动,提高书法、美术、摄影基本素养,培育艺术新苗,以艺术作品展示
青少年传承中华文化、迎接北京奥运的精神风貌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首届“新苗杯”全国青少年优秀书法、美术、摄影作品大展赛由中国
书画研究院主办、中国教研网承办,特邀中国书协、中国美协、中国摄影学
会等部门领导和专家评比。
二、征稿对象
小学、中学、中专职校、大学的学生和各省市县(区)书协、美协、书
画、摄影培训机构学员以及海内外青少年书法、美术、摄影爱好者都可投
稿。教育行政、科研部门、学校、书画协会、摄影协会、培训机构等可以团
体名义组织学生参赛。
鼓励教师组织学生参与书法、美术、摄影征稿,教师辅导的作品达到一
定的数量和质量,可评选为优秀辅导教师。
三、征稿范围
书法:毛笔书法作品和硬笔书法作品均可参加评选。
美术:中国画、油画、工笔画、水彩画、剪纸等不限。
摄影:彩色、黑白摄影作品不限。
四、征稿要求
作品必须突出弘扬民族精神、树立荣辱观念、建设和谐社会的主题,
健康向上、格调高雅、内容新颖、风格独特。书法、美术作品尺寸不超
过六尺。油画可先寄作品照片参加初评。摄影作品尺寸5寸。
五、评选奖励
本次征稿活动设书法、美术、摄影作品奖,由中国书画研究院专家
并特邀中国书协、中国美协、中国摄影协会等专家组成专家评选委员会,
对所有作品进行评选。为普及青少年书画教育,凡寄送书法、美术、摄
影作品的均可获得奖励和鼓励证书,同时在此基础上将为中国书画研究
院选拔人才。活动结束将在人民大会堂举办隆重颁奖典礼。
1、书法、美术、摄影作品奖和百名书画摄影新苗奖
本次活动按小学、中学、职校中专、大学、社会青年分类设毛笔书
法作品、硬笔书法作品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;设美术作品、摄
影作品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。在获奖的学生中再评选百名书画
摄影新苗奖,颁发证书和奖品。
2、百名优秀辅导教师奖
教师请在自己辅导的作品上署名,凡长期从事青少年书法、美术
教学和作品辅导的学校教师、社会培训教师都可组织学生报送作品,填
写百名优秀辅导教师奖申报表。
3、百所书画艺术名校奖
以学校和培训机构为单位选送了一定数量和优秀质量作品并书画艺
术活动普及率高的,均可填写百所书画艺术名校奖申报表。通过专家到
校评估审定,挂“中国书画研究院实验学校”牌子。
4、选拔百名中国书画研究院创作员
从获奖者中选拔一部分优秀学生和优秀辅导教师担任中国书画研究
院书画创作员,并由中国书画研究院发证书。
5、作品出版
凡获奖作品入选《中国青少年书法美术摄影新苗优秀作品集》。主
办单位将选择一部分作品在中国书画研究院网和中国教研网上宣传。
注:江苏省内优秀参赛作品,均特别制作成精美网页在
“中华书画名人网”常年宣传刊登,并给参赛者颁发
《上网证书》和《特聘小书画家》聘书。
六、参赛须知
1、作品的背面务必注明:作品名称、姓名、年龄、学校年级、辅导
教师、详细通讯地址、电话号码、邮编。团体选送请注明单位。本次活
动不收评审费。每名参赛作者的证书都由主办单位寄送。
2、作品邮寄地址:北京市新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1688信箱 青
少年书法美术摄影优秀作品评选办公室(收) 邮编:100875
电话:010-62254132/62261108 联系人:汪琴
江苏省内参赛作品请直接寄至:江苏省扬州市运河西路145号市文联
“新苗杯”江苏征稿办 张进山主任(收) 邮编:225003
截稿时间: 2006年11月30日止(以当地邮戳为准),评选12月底完成。
附件一:中国书画艺术名校(中国书画研究院实验学校)申报挂牌审批表
附件二:“新苗杯”全国青少年书画优秀辅导教师及中国书画研究院书画
创作员申报审批表
中国书画研究院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与人力资源
研究部 中国教研网
首届“新苗杯”全国青少年书法美术摄影优秀作品评选组
2 0 0 6 年9 月 5日